2024年10月25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湖南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并开设了“巡回审判,禁毒同行”专题普法课堂。
含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实为一种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这种人工合成物质会让电子烟烟口感和吸食大麻的感觉很像,让人感觉晕晕麻麻。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症状,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由于合成大麻素在人体内降解速度快,因此吸食的频率相对于传统毒品要高,成瘾性极强,危害性极大。
目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列管后,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
“庭审现场”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警示课堂”。不仅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毒品犯罪分子,也对正在接受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起到了正面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戒毒康复人员戒除毒瘾、远离毒品的决心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