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噪音去找邻居理论反被提刀追砍!“震楼器”“戳天花板”引发悲剧
2024-08-10 10:22来源: 潇湘晨报
2024年1月的一个深夜,长沙某小区,因 “噪音矛盾”积怨已久、楼上楼下两户邻居,发生了提刀砍人的血案。近日,雨花法院审理的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案件已生效。
“噪声矛盾”积怨已久
家住15楼的郭某与16楼的张某某是上下楼的邻居, 郭某夫妻为“90后”,刚刚生育了一个小宝宝。16楼张某某夫妻均为“80后”,家中聚会较多,深夜里拖拉桌椅、宠物跑跳等各种噪音,让楼下的郭某家庭困扰到“神经衰弱”:孩子常常惊醒、大人也休息不好。
刚开始,双方家庭就噪声问题有过协商,16楼也打算铺厚地毯“降噪”。但随着“噪音”越来越频繁,15楼开始找物业、找社区反映情况,但问题并未解决,反而矛盾激化,你故意踩跺楼板、他棍戳天花板、其中郭某家庭曾经有三次报警,也无济于事。双方“震楼器”“磨地机”都上阵,同楼层的邻居们也都苦不堪言。
情绪对抗酿成血案
2024年1月9日23时30分,郭某认为张某某家中产生噪音而上楼敲门,张某某打开房门发现没人后,因气愤而故意跺脚产生噪音,楼下郭某夫妇听到后又上楼理论,双方发生争吵,张某某从家中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在16层过道内追砍郭某,将郭某的左鼻翼、上唇部、右前臂等处砍伤。
经长沙市公安机关鉴定,被害人郭某左鼻翼、上唇部、右前臂等处软组织裂伤,门牙折断,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雨花法院经查明事实,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后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郭某经济损失款人民币18.8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诚恳道歉、悔过,并取得了被害人郭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法庭辩论中,辩护人提出本案系邻里矛盾引发的纠纷,被害人郭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无论被害人郭某是否存在过错,都不应是被告人张某某持刀对他人实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的理由。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官提醒:
本案中,业主郭某遭遇邻居噪音骚扰时,实际上已经“穷尽手段”,他先找被告人张某某家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又向物业公司、社区及居委会等反映情况;情况并没有改善,他又拨打政府的“市民热线”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上方法都收效甚微,于是选择报警处理。最后,他“以牙还牙”弄出噪音对抗。矛盾一步一步激化走向临界点,终于在月黑风高夜酿成惨祸。
本案并不是孤立现象,业主郭某的遭遇也是一些市民的遭遇。当发生这样的问题时,我们自身都要多一份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都应当积极履职,优化服务和管理,以促成矛盾真正化解为目标,找思路、想办法、促和谐;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当深度调研该类问题,加强纠纷化解,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整体水平。
生活中稍不注意,我们每个人既可能是噪声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因为噪声扰民而引发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当矛盾无法解决,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如何收集和保留证据?可以对噪声进行录音保存,必要时可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噪声进行检测。总而言之,邻里之间出现矛盾后,双方都应当心平气和地解决,而不是拳头相向,一时冲动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会触犯法律。
居家贵和睦,近邻胜远亲。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居民美好生活的基础。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出现摩擦和矛盾,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通讯员李丹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