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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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被查封设备逃避执行# 此路不通!】
法院善意执行“活查封”助力企业度过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被执行企业“不讲武德”人去楼空逃避执行,结局令人舒适。
2020年7月,两家医疗设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雨花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告健宁(化名)公司银行存款426.5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该案保全实施中,法院充分考量当时正值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且健宁公司的业务范围系口罩机生产销售,从助力疫情防控、文明善意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三个角度综合兼顾出发,以“活查封”的形式,查封了健宁公司名下存放于公司三楼的平面口罩打片机4台、平面口罩耳带机7台、KN95口罩机料架整体10台,并制作笔录,告知健宁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上述被查封的机器设备,经登记设备型号、数量,公司可以销售,但必须将销售所得款项汇至法院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内,否则为妨碍民事诉讼,应承担法律后果。
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后,被告应向原告退还设备款135万元,并赔偿各项损失48.28万元。2022年7月21日,原告向雨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于8月23日前往被告注册办公地点,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器设备已不知所踪。且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银行账户流水显示无大额资金进账,法定代表人手机号也成了空号。
面对该情况,法院决定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震慑下,近日已将该案全部执行案款203.05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雨花法院已将执行案款向申请人发放,全案已执行完毕。(李丹 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