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要闻
新湖南:把“控评”当生意,自媒体博主因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23-02-28 11:07:35 打印 字号: | |



把“控评”当生意,自媒体博主因敲诈勒索获刑

新湖南 • 法眼

阅读:15950

2023-02-24 22:09:2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危唯)为了给公众号“涨粉”,自媒体博主和某竟通过拼接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来吸睛,而当有公司花钱找他删帖时,他似乎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和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首次“控评”收获3万元删帖费

和某30出头,初中毕业后成为了某公司的销售。2015年成为一名“微商”,并于2020年开始运营用自媒体公众号。

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多年的电商经验积累,使其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和某发现,涉及名人、名企的负面新闻足够博眼球、吸引流量,点击量上去了,账号就有了商业价值,广告邀约随之而来。于是,他开始搜集、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而账号点击量也跟着往上涨。

一次发帖中,和某从网络上拼接了某企业负责人未经核实的“坐过牢”的负面新闻。令他意外的是,企业竟主动找上门,还提出了“有偿删帖”。和某一番讨价还价后,对方最终花3万元删除了那篇帖子。此后,和某“豁然开朗”,拼接的消息和控评竟成了他非法获利的工具。

越陷越深,他还搞起黑色产业链

尝过了一次甜头,和某似乎找到了“生财之道”。注册并运营了两个公众号,做起了自媒体人的工作。

运营期间,和某通过在公众号上不断发布一些公司的虚假负面文章做舆论引导,损害其名誉。被害公司找到和某要求删除不实文章,和某则借此要挟,提出“有偿删帖”,给钱就能删除文章。此外,他还要求被害公司与其签订品牌合作合同,以公司名义委托和某为其公司提供企业网络媒体宣传的名义为由打款。被害公司为了公司形象,只能按要求打款至和某的账户。

2022年3月起至6月案发,和某套用这种手法,要求多家公司“有偿删帖”,其中有4家上当受骗,向其支付了共计29万余元。

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对其作出了如上一审判罚。

法官:新媒体人发声必须理性且客观

“不当得利的诱惑让和某失去了守法底线,走上敲诈勒索的犯罪之路。这也给自媒体人敲了一记警钟!”办案法官提醒,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言论自由不能偏离法律、违背道德,发声必须理性且客观。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受法律的监管和保护。当公司或个人面对“网络暴力”“网络黑手”攻击的时候,应当选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吴岱霞

一审:黄娟

二审:黄京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黄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