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42名业主首付850万买房,交房时却被告知买了个“假房”?真相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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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42名业主首付850万买房,交房时却被告知买了个“假房”?真相竟是……
实地看房、银行面签、
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买房时明明流程完整、手续齐全。
没想到一年半之后,
42名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去收房,
却被开发商告知
“你们的购房合同是假的!”
业主们赶紧找到销售员,
销售员也吐槽
“之前卖楼的佣金还被拖欠着呢!”
卖楼的和买楼的都被骗了?
这场骗局当真离奇!
图源于网络
胡某原是某房产开发商天行公司(化名)合作销售方大兴地产(化名)公司的销售人员,2017年5月开盘的天行楼盘销售异常火爆,“一房难求”的市场行情与多年的工作经验,让胡某动起了歪脑筋。
2017年7月,胡某从大兴公司辞职,但他告诉前同事们:自己搞了个装修公司,想提前获得购房业主们信息。为此,他每天继续“活跃”在售楼部,尤其是公司财务室和银行驻点面签站两个重点岗位,此外,他还以“装修便利”名义从物业处骗得天行楼盘1013号现房钥匙。
然后,胡某开始了魔幻操作——
第一步,私刻“天行公司”的公章,将自己原来做销售员时留存的购房合同、认购书、收据、交房通知书等电子文档修改后打印出来,加盖假冒的公章,包装成逼真的“购房合同”;第二步,注册一家“皮包”公司,办理POS机,并通过APP将收款商户修改为“天行公司”;第三步,在网上找人办理假的维修基金、契税单等;第四步,从房产中介公司招募一批销售员,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天行公司高层关系拿到低于市场价格的内部房源,并承诺卖一套房报酬1至2万元。
因为报酬丰厚,从中介公司招募来的20余名销售员很快联系了大量的购房客户。
为骗取客户的信任,胡某将大家都安排在售楼部见面,并故意带着客户前往财务室与工作人员“寒暄”、复印资料,还经常带着客户前往已拿到钥匙的1013号现房参观。另外,胡某还以大兴公司销售的名义向驻点银行工作人员预约“客户面签”,而进行“面签”初审的银行人员浑然不知,自己正在配合一个骗子的“表演”。
一切细节都显得如此真实。2018年9月-2020年5月,胡某以“购房首付款”“购房订金”“诚意金”等名目收取了42名买房者85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胡某以“内部指标”不能在财务室刷卡为由,直接用自己的POS机收取,事后他再给客户们私下提供一整套虚假购房材料。
一方是含辛茹苦积蓄的血汗钱被骗,一方是口干舌燥、劳心费力的佣金根本不存在。直到一年半后的收房,购房者和销售员们才知道,大家都被骗了!
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涉房产销售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法宣判。
00:24
购房者警醒:
“天降馅饼”,定有大坑!
在上述案件中,被告人胡某以认识开发商高层有“内部指标”为诱饵,骗得想获得“价格优惠”“选房优惠”的购房者信任。
为此,法官警示,购房前可通过网络查询拟购楼盘的基本情况,购房时走正常途径和交易程序,知晓一般市场规律、保持头脑清醒,务必警惕购房款须打入个人账户或非售房单位银行账户的情况。
同时,银行的房贷程序,需要提供收款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付款凭证,购房资格确认书、认购书及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后续贷款材料,才能够申报贷款。银行“房贷”审批的同时,也是有效的监管,不可掉以轻心,可以通过银行审批程序进行核实、佐证。
开发商、代销公司警惕:
“外包销售”,严格管理!
法官在案件审理实践中发现,代销公司对销售员、营销中心的管理比较松散。上述案件的被告人为代销公司的前销售员,他们熟知行业术语、操作流程,并且掌握了交易合同与文书的电子文本,以及他们在行内的“熟人脸”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开发商和代销公司一定要加强人员和财务方面的管理,尤其是销售现场的规范管理,可以在销售场所公示销售人员的照片和相关工作信息、设置对购房者的相关提醒信息等,严格把关,杜绝类似诈骗案件发生。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