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 送锦旗致谢
雨花法院: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 送锦旗致谢
湖湘之声
10-29 · 权威 记录 深度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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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雨花法院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任某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雷厉风行”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手中。
原来,2019年12月30日雨花区法院就任某、张某诉蓝某一案作出判决,由蓝某偿还任某、张某借款本金590 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蓝某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任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查询到被执行人蓝某名下有房产位于岳麓区环湖路777号晟通牡丹苑,但因该院对上述房屋为轮候查封,暂无处置权,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4月该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月,申请执行人了解到首先查封蓝某名下晟通牡丹苑小区房屋的法院已对该房屋解除查封,遂向雨花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院立案恢复执行后,案外人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又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房屋已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归该公司所有,要求雨花法院解除查封措施。2021年8月该院裁定中止对预告登记为被执行人蓝某所有的位于岳麓区环湖路777号晟通牡丹苑房屋的执行。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之际,执行法官了解到虽涉案房屋已由法院判决确认归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但被执行人蓝某向该公司支付的购房款还在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提取蓝某在该公司的购房款。2021年10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处理下,该公司将协助执行的款项转至雨花法院案款账户,该院依法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记者 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