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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二婚老伴说:“我死后,房子全归你!”这承诺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4:59 打印 字号: | |

新湖南:二婚老伴说:“我死后,房子全归你!”这承诺有效吗?

二婚老伴说:“我死后,房子全归你!”这承诺有效吗?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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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22:47:0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5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老年人间的恋爱,更懂得珍惜彼此。然而,这人间晚晴的一抹亮色,当遇上“财产分割”时,就不那么尽人意了。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再婚老年人与配偶子女因遗产分配产生的纠纷,老年人再婚引发的社会问题,值得关注和深思。

75岁遇见你,幸福也不晚

2004年,长沙秦爷爷的老伴离开人世,两人原为某大型企业人员,单位效益好,也累积了“厚实”的家底——秦爷爷个人就有证券86万元、存款15万元,这在2004年的长沙,算得上是生活富裕。

老伴的离去,秦爷爷变得沉默。直到2007年,他遇到60岁的晋奶奶,一位经营声乐培训学校的单身女士,秦爷爷的生命如同重新注入活力,两人很快登记结婚。应秦爷爷“要求”,晋奶奶关闭了培训学校,开启二人共同的幸福生活,并搬进了新买的电梯房。在“二人世界”里,秦爷爷暖心承诺:“这房子是属于我俩的,一方去世,归另一方享有处置权。”

两人兴致勃勃地搞起装修,结伴到证券大楼买基金、炒股票。可是,如此好时光,仅持续了10余年,2019年秦爷爷的健康状况开始急剧下滑,2020年1月离开人世。

遗产分配,纠结的“麻纱账”

秦爷爷和晋奶奶属于“夕阳重组”家庭,二人各有一子一女,4个孩子自小在殷实的家庭环境下成长,生活幸福,两位老人的良好生活状况也让他们很放心,没有过多干涉。

当秦爷爷病倒被送进了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时,晋奶奶与秦爷爷的儿子秦小虎(化名)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特别是涉及房产、银行卡、证券账户的控制权,很是敏感。

秦爷爷抢救过来后转入普通病房,秦小虎和妻子日夜守护,直到老人生命的最后一刻。而秦爷爷去世后,家庭里却因为遗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

用前妻共同存款买房算不算“婚内财产”

秦爷爷过世前,他的25个现金流账户170余万财产已分别被知晓密码的秦小虎、晋奶奶取空。2020年底,晋奶奶准备将二人同住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秦小虎和楚小龙(秦爷爷过世女儿的儿子)不同意,晋奶奶将两人告到雨花区法院,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并以“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秦爷爷婚后的所有财产。

此时,秦小虎拿出父亲遗嘱,上面明确了秦小虎是其房产、股票、证券、存款等财产的唯一继承人。秦小虎认为,父亲与继母共住的房屋,是父母共同存款购买的,继母不得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反过来,自己有权继承父亲与继母的“婚内共同财产”,晋奶奶现有银行账户等财产应该分割一半出来。

楚小龙也主张,对于房屋自己有代位继承权。

艰难的和解:二婚妻子获得房屋

经过法官的三次庭审,多次庭前、庭上、庭后调解,最后一场调解是下午5点闭庭后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房子归晋奶奶所有,晋奶奶需补偿秦小虎20万元、补偿楚小龙20万元;晋奶奶个人账户内现有资金与秦小虎、楚小龙无关,二人不得就此向晋奶奶主张权利;晋奶奶与楚小龙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秦爷爷其他一切遗产(含股权、股票、基金、银行存款、保险)的继承,并放弃对抚恤金、丧葬费主张权利,二人亦应在涉案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配合秦小龙办理股权、证券、银行账户、保险等相关手续,相关手续费用归被告秦小龙负担。

法官:二婚家庭,可尝试婚前财产协议

“老年人的婚姻是自由的,子女无权干涉,请尊重老年人的婚恋权利!”办案法官建议,老年人结婚,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对不动产等大型财产进行明确约定,最大程度规避双方风险。若有必要,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与此同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从公序良俗和家庭伦理角度出发,子女应给予老人更多的情感认同和精神关爱,对父母的再婚配偶也应尽一定的赡养义务。

此外,老年人同居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都得不到法律完整的保护,只有进行婚姻登记,领了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方老人死亡后,进行了婚姻登记的另一方才能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法定继承。如果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有权要求分割配偶遗产。具体分多少,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黄昏恋’老人被骗家产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老年人在寻觅伴侣的过程中要注意小心被蒙蔽、上当受骗。”办案法官说提醒。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蒋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