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湖南:民生无小事,法院为鸡毛蒜皮“撑腰”解决市民的急难愁盼
民生无小事,法院为鸡毛蒜皮“撑腰”解决市民的急难愁盼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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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21:34:3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2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磕磕绊绊,比如楼上邻居装修打穿自家楼板、楼上忘关水龙头楼下“水漫金山”、商场地下车库摔伤等等,却索赔无门。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麻烦,对当事人来说件件都是大事。今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3例“为民办实事”案件,用行动来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案例一:楼上下水管改道,将地板打穿了
长沙吴先生在雨花区某楼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来得及收房,今年3月就接到了物业公司传来的坏消息——楼上邻居自行改变厕所下水管道路径,结果把楼板打穿了孔。
吴先生马不停蹄地赶往自家毛坯房,看到洗手间顶部穿孔的楼板后,气不打一处来。“以后入住了,楼上污水渗漏可怎么办?”吴先生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楼上邻居委先生,希望尽快协调一个大家满意的解决方案,却始终谈不拢。
今年4月,两人来到雨花区人民法院驻圭塘街道“一站式”工作站,申请解决纠纷。调解员李鹏走访小区发现,吴先生所在楼栋的户型,施工原始结构图中次卫生间下水管道居中,造成空间使用不合理。魏先生希望改造下水管道的位置却凿穿了楼板,而小区还有不少业主也有改造次下水管道的想法。
经调解,吴先生希望魏先生不要打穿楼板改变原始结构,对此,魏先生也尊重其意见,取消自家次卫移位的计划,将所破坏的楼板恢复原样,并以500元赔偿金的方式向吴先生诚挚道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小区形成了示范效应。
案例二:楼上忘关水龙头,楼下“水漫金山”
2020年5月12日清晨,长沙雨花区某小区租户黄女士起床用水时发现停水,便去忙其他事了,直到出门都没意识到水龙头一直未关。当日9时,小区恢复供水后,自来水便哗哗往外流。19时左右,当黄女士回到租屋,大吃一惊,自家全泡在水中,楼下邻居亦是“水漫金山”,家具、电器因此受损。
楼下邻居彭先生找黄女士索赔,却因赔偿费分歧严重未谈拢。于是,彭先生将黄女士及房东刘女士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索赔损失约8万元。今年5月8日,该起相邻纠纷案在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
承办法官王丽琴耐心倾听各方的意见,考虑到原被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关系,努力调解本案,希望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及矛盾。最终,三位当事人在法官充分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中,各自主动承担了自己的责任,经过鉴定黄先生家损失的4万元,由业主刘女士承担8000元、租户黄女士承担3.2万元,三人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
处理这起邻里纠纷,法官花了6个小时调解。对此,王丽琴法官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
案例三:商场地下车库摔伤,法院调解获赔偿
2021年3月9日,柳先生驱车前往雨花区某大型商场购物。在地下车库泊车后步行至电梯口,不料地面湿滑,他摔伤骨折。
面对索赔,商场方表示只是承租1楼至3楼的物业,柳先生摔倒的地下车库是楼宇物业方的产业,应该找楼宇物业管理方索赔。对此,楼宇物业管理方却表示,柳先生是去商场购物的,且走向明显的有商场标识入口的电梯,商场方当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柳先生只好求助雨花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工作站。4月,驻站的“靳晓法官工作室”组织了调解会,三方协议认为柳先生的治疗应放第一位,商场方拿出2.4万元作为治疗费用,而楼宇方也认识到自己的客观过失,愿意与商场方协商比例承担医疗费的赔偿责任。
“小纠纷若不及时化解,很可能会拖成大矛盾。”靳晓法官工作室表示,对待每一起纠纷,都会以务实的态度解决。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