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毅同志,男,湖南宁远人,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经公务员招考进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选调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员额法官、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多次获得区县级嘉奖,多次被评选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2014年,被评为长沙市雨花区雷锋式忠诚卫士,2018年上半年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2019年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自2011年调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来,办结各类案件2300余件,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各项司法绩效表现优异。
欧阳毅同志在高中三年级时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并于2005年6月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预备党员,在大学一年级时转正成为正式党员。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均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参加工作以来,他坚守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勇于面对困难和危险。2010年“六·一”事件中他表现英勇,面对手持枪械的犯罪分子,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用手阻挡住犯罪分子的枪口,自己身受重伤,却避免了更多的人员伤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选调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之后,他在各个岗位上均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突出,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的司法理念贯彻到案件审理中,把服务大局和为区域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融入到司法实践中。
欧阳毅同志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在民事审判第三庭、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多个岗位工作,认真专研民商事审判、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等领域的业务知识,期间还完成了在职研究生学习,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同时,撰写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多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为年度案例,并在《人民法院报》、《湖南审判研究》、中国法院网等期刊和网站刊发了多篇案例分析和论文,还参加了湖南经视《经视说法》等电视节目的录制以及全国法院“一站式解纷争”全媒体直播等普法和宣传活动。另外,他还注重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经验的总结,以提升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
欧阳毅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积极引导弱势群体主张合法权益。2015年,他和同事审结了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件2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注重通过衡平双方权利义务,调和双方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审判实践中,欧阳毅同志善于运用法律理论和新的法律规定,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疑难杂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欧阳毅同志在生活中和工作上恪守共产党员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在工作上吃苦耐劳,生活中勤俭朴素。他在“六·一”事件中受伤,手掌部分神经断裂无法治愈,手指部分关节缺失无法修复,手部活动受限。他需时常忍受阵阵刺痛,阴冷天气只得靠喷洒止疼药缓解。但工作中的他却克服病痛,不畏困苦,勇于担当,不因工作困难而退让,不因案件复杂而避让,从不挑三拣四,主动放弃午休,力求做到精益求精。同时,他还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坚守底线,并严格遵守“六条高压线”、“六个严禁”等各项廉洁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秉公司法、公正办案,恪守道德操守、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