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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发钱,这些人喜提160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自今年9月起,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三湘风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以来,雨花法院累计共执结案件2952件,执行到位金额8.02亿元。
今天(12月23日)上午,法院召开执行兑现大会,现场兑现案款总计1600万元,其中最高的一项案款高达475万。
在今天的执行兑现大会现场,申请方代理人彭女士拿到了154万的执行案款。
2018年3月,佳俊建筑设备租赁部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公司因设备租赁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随即对簿公堂。2020年9月2日,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一审判决“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支付佳俊建筑设备租赁部134万元费用”予以支持。
“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对方应付给我们拖欠的设备款。不过判决之后一直没有履行,所以就申请了强制执行。”彭女士表示。
“这个案件的显著特点就是,符合简易案件。我们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核查,这个案子在诉讼阶段就做了保全,扣押了足额的财产。根据买受人的申请,重新出具了一份裁定书,变更买受人为本案申请人。整个案件执行就20来天时间,全案执结完毕。”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闯表示。
“三湘风暴”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期间,法院加大了涉黑恶刑事涉财、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涉民生、涉工程机械等六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涉黑恶刑事涉财案件7件,涉民生案件571件,涉工程机械案件38件。拘留被执行人28名,罚款33人次,移送拒执犯罪6件,依靠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了生效判决的尊严。
针对疑难案件,雨花法院也有自己的一套执行方案。
“当时他骑了一个电动摩托车在红星载客,然后把我岳父一家三口撞成重伤,我岳父半个月后在医院去世了。”2013年2月23日,被告肖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红星大市场将原告黄先生一家三口撞倒,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经当时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肖某某负主要责任,其余三位伤者负次要责任。事后,该起交通肇事案件经雨花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案外人肖某(被告肖某某的儿子)理应支付的10万元赔偿款,却在协议到期后拖延未付。
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秦海表示,调解协议到期后的六七年间,申请人一直在坚持查找财产线索,法院也曾将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名单,同时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不过一直都没有查到相应可执行的财产。
直到今年11月份,黄先生获悉被执行人的工作地址,随即将线索反馈给了雨花法院执行局。
“得到消息后,我们就去现场找到了被执行人,但是当天并没有达到效果,第二天就做了拘留决定,并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秦海表示。
迫于压力,案外人肖某来到了法院。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和解,肖某现场支付了10万元案款。
记者:梁好 编辑:嗦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