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上午10点,这起刑事案件正在庭审,没有看到公诉人,没有看到辩护人,没有看到被告人?合议庭和书记员仿佛举行“空气”庭审。。。
什么情况?
哦,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落实防疫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雨花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案件庭审系统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和被告人邓某盗窃两案,开启了湖南法院刑事案件“云庭审”尝试。
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雨花法院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决定开启轻刑类案件云审判。合议庭先期依法征询了两案相关的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多方意见,获得一致同意后,决定启动“云审判”。
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严肃规范、节奏紧凑,审判长李慧法官按照预先安排的操作步骤进行网上开庭,公诉人线上宣读起诉书,合议庭认真听取辩护意见和被告人陈述,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随后经“云审判”的被告人邓某盗窃一案,也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邓某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当文书生效后,待本次疫情结束,雨花法院将依法对张某某收监移送执行。
1、“云审判”开启,参诉人应当保持“云应诉”场地肃静、衣着整齐,共同维护法庭及审判活动的严肃性;
2、云审判运用平台为互联网审判专门系统,为影音同步、影像全程留痕,为确保审判程序的真实合法有效,应当在庭审前调试好硬件设备,确保庭审画面完整、音、像效果清晰;
3、云审判的庭审笔录,一般适用电子签名,参诉人应仔细阅读书记员的电子庭审笔录,谨慎确认后签名;
4、当文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收监移送执行。
雨花云法院数据
战“疫”期间,雨花法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湖南高院的部署,深度推进了“云法院”运行。
累计已完成:
网上立案审查131件
民事立案54件、执行立案52件
网上保全4案,标的额近200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13件,标的物拍卖成交额1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