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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抢劫、非法拘禁 长沙一暴力传销团伙45人受审
  发布时间:2019-07-01 10:29:12 打印 字号: | |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苏好 通讯员 李丹)以交友、介绍工作为名,将人骗至窝点,实施抢劫、非法拘禁。6月20日至21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45人的暴力传销团伙。

  从2016年8月起2018年7月案发,王兴林、芦向华、王帅锋、张伟等抢劫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安置小区等地组建“家庭”,以“天津天狮”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络QQ聊天等方式,以交友、介绍工作为幌子,将外地的被害人骗到“家庭”实施抢劫、非法拘禁。

  被害人王某龙就曾被非法拘禁了17天。2018年6月13日,王某龙来到长沙,被接引人带到了高桥新太平街一处窝点。他刚一进门,就遭到了对方的威胁、殴打,并被抢走了手机。为了将他发展为会员,该团伙成员还不断地给他上课“洗脑”。这期间,窝点人员以银行卡取现、网络贷款、“京东白条”消费等手段抢劫其4.5万余元。王某龙被抢劫之后,仍被拘禁在窝点。直到当月30日,他的父亲报警,窝点人员这才安排人将他送走。

  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有明确的职务分工,由“老总(大经理)”“经理”“大主任”“小主任”“老板”等多个层级构成。在具体操作中,窝点成员会利用“微信”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骗至长沙,再将其骗至指定的窝点。之后,部分成员会采取威胁、恐吓、控制被害人,另一部分则是安慰、劝导。被害人除了被抢走手机外,还得被迫接受对方的“洗脑”。与此同时,窝点成员还会逼其交出自己的银行卡密、现金等。在取得被害人的钱款后,他们再以购买每套价格为2800元的“香妃丽人”虚假产品为由,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于已购买产品且自愿加入的人员,会发展成为该组织成员,继续坑害他人;对于坚决不愿加入的被害人,则会统一购买火车票,安排专人送走,以防止他报案。

  在庭审中,公诉人共列出了该犯罪集团的15项犯罪事实。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蒋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