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长沙6月20日讯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4月30日向雨花区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兴林等45人抢劫、非法拘禁一案,因被告人人数众多、犯罪金额较大,且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中的被告人通过介绍工作或网恋等理由将被害人骗至长沙的传销窝点后,采取毛巾捂嘴、暴力殴打及言语威胁等方式收走被害人的手机,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和对外通讯,并通过上课洗脑、暴力胁迫等方式诱骗、胁迫被害人交出身上的财物或向亲友借钱购买 “香妃丽人”虚无产品,甚至强行使用被害人的手机进行网络贷款,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本案涉及被害人15名,抢劫犯罪金额达5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3名被害人在被抢走财物以后经过洗脑及威胁,自愿加入该传销组织,转而对其他被害人实施抢劫、非法拘禁犯罪行为。
2019年6月11日至12日,雨花区法院在长沙市第一、二、四看守所主持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庭前会议,公诉人、部分辩护人及全体被告人参加了会议,因故未能到场参加会议的辩护人提交了书面材料,并由会议主持人代为询问了有关被告人。本案定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雨花区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长沙政法频道报道链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公开审理王兴林等4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