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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法院展开“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19-05-23 16:53:4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呼吁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环境法制意识,吁请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长沙市雨花区法院5月21日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

 下午1点30分,雨花法院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雨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月清发布资料。

 一、通报《2017年至2019年雨花法院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情况及典型案列》:

 2017至2019年雨花法院受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刑事类案件8件;行政类案件7件;民事类案件136件。这些案件的主要特征为:1、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和未建有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加工、维修等经营行为,将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严重污染环境。2、租赁农用地后,在未取得林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筹建卸土场或倾倒渣土,致使大量林地被毁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公民保护环境的维权意识明显加强,诉求种类日趋繁杂。

 二、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倡议书》和《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雨花篇)》宣传手册:

 1、知行合一,做环保理念的传播者。

 2、身体力行,做生态家园的建设中。

 3、担当作为,做绿色风尚的引领者。

 4、巩固成果,做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的践行者。

 除发布两项资料外,宋月清副院长还向社会大众给出了环境资源保护类司法建议:1、加大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让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学法守法和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的行为;2、 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披露存在该类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提高其违法犯罪成本;3、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力度。

 与此同时在雨花区跳马镇,环资合议庭成员组织跳马镇居民观看环境资源保护类法律宣传短片,居民们聚精会神地观看,期间还对短片中宣传的内容展开讨论。

 下午2点10分,雨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雨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云担任审判长,此次案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代表,以及湖南商业学校的学生旁听,庭审现场还有《法制日报》、《三湘都市报》、湖南电视台经视频道、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等十余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除此之外,庭审现场的画面通过技术手段远程传送到跳马会场,让跳马居民不仅了解环境保护类的知识,还能更加直观的通过观看庭审,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

 庭审结束后,湖南商业学院的同学表示,经过参加本次“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对环境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且表示环境保护不仅要从自身做起,更要呼吁身边的同学亲人,用实际行动去影响更多的人。

 本次“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为建设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蒋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