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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谈恋爱、介绍工作为名,骗来网友搞传销
三湘都市报:5名传销涉恶人员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9-03-18 15:06:55 打印 字号: | |

本报3月15日讯  以谈恋爱、介绍工作为由,这个传销集团把网友骗至长沙,接着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其购买虚无产品,并交出所有财物……今天,该传销集团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的5人也被处以11年半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以来,王某等5人以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高福星小区某间房为窝点,以“天津天狮公司”的名义组建传销组织,实施恶势力团伙犯罪。由“经理”、“主任”、“老板”等层级构成,新来人员以2800元购买“香妃丽人”虚无产品成为老板,以此加入该集团。

    当受害人来到传销窝点后,便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受害人不同意购买产品的情况下,团伙成员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受害人交出随身财物及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密码,以获取受害人的相关财物。

    据统计,该犯罪集团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高福星小区实施抢劫3次,非法拘禁3人次,涉案金额7万多元,已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查明事实以及所起作用和地位,判决认定王某等5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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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