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曾修古文专业,课本里“之乎者也”甚多,所以小编常常被嫌弃“老夫子”。呵呵,在这个漫天粉红,星光甜腻的七夕,满世界“牵手”,“在一起”的愉悦里,也翻翻故纸堆,好奇一下百年来,国人的择偶观变化。
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登出的《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1、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2、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3、高尚的人格;4、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5、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6、经济有相当的独立;7、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8、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同一天的上海《民国时报》青年男子征婚:《我所希望于女子者》:
1、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2、要有概括的眼光及学识;3、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4、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5、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6、不要眼光势力;7、不要自我太强;8、不要太无意见;9、不要见人羞怯;10、不要态度虚浮。
时代在变化,这些观点是否过时啦?
嘻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哦!
当然,在这么重要的日子,占用大家的时间读旧报纸,“老夫子”小编不会如此不合时宜。今天,让我们严肃的、职业的公众号粉红粉红,小编将“按图索骥”隆重介绍雨花法院里有趣的BOYS AND GIRLS!关键的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非常可爱的他们中,有的人,未婚!未婚!!未婚!!!
详见微信公众号链接:七夕,撒一波甜蜜的“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