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花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在立案后执行法官就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佘某某、杨某某联系,一直联系不上。经启动网络查控程序,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在衡阳的银行账户有5万元存款,遂立即对该笔存款进行了扣划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佘某。另查询到杨某某在长沙市万家丽中路金石雅苑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也依法迅速进行了查封。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 在长沙县的某房地产公司找到了被执行人佘某某的下落,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拘留。下一步若被执行人佘某某、杨某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杨某某名下的房产。
同时,执行法官提醒市民,借贷有风险。他人向您借款时,要核实对方的资信状况,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并到登记机关登记,最好还要借款人同时提供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