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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长沙: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雨花区法院现场兑现执行款1.1亿元
  发布时间:2018-07-18 17:45:49 打印 字号: | |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3日讯(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贺子坤)今日,雨花区法院通报,今年1至6月,该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354件,执结1968件,执行到位金额5. 07亿元。当天,该院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1.1亿元执行款,并介绍了多起涉嫌“拒执罪”案件和“执行不能”案件。

收了门面租金不还钱,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15年以来,张某某、邹某某向陈某某等14人一共借了2900多万元,并且没有按时还给陈某某。陈某某等人向法院寻求帮助,分别向雨花区法院起诉张某某和邹某某,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和邹某某偿还借款本金信利息。

当法院执行人员发现张某某和邹某某除了某处的门面租金收入,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便告知二人这些租金要交给法院,用来还借款,他们不能再向门面的租户收取租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某某仍执意继续收取了门面租金50多万元。雨花区法院多次通知张某某将收取的租金交给法院,但张某某并没有作出任何行动。于是,张某某被法院拘留15天,事后,张某某一拖再拖,仍然没有向陈某某等人还款。这次还款风波历经时间长,但由于张某某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雨花区法院已将这个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收入只剩两百元 法院终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法官不得不终止执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特定案件中出现了“执行不能”的情况。

彭某、陈某在申请胡某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正是遇到了这种情况。2015年,二人的儿子在胡某所开的招待所里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去世,法院最终判决胡某向彭某、陈某赔偿25万余元。

到2016年6月,胡某已经筹借了10万元给彭某和陈某。胡某称,以前开的招待所已经关了,已经没有钱能还剩下的10多万元了。

法院执行人员展开调查,执行人员、彭某及其代理人一行人来到胡某户籍所在地,发现胡某住的是两层砖瓦房,该房子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并且年久失修,家里贵重的东西仅剩一台冰箱。

随后,法院又调查了胡某的两个银行账号,发现胡某每个月的养老金收入不到200元,没有能力履行赔款义务。法院穷尽了执行手段,最终不得不终止此次执行。

“执行不能”案件数量在所有执行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长沙地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大约占到全部执行案件的40%至50%。

“对因执行不能而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也不意味被执行人不需要履行义务。”雨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淼表示,对于终结的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在今后的5年内,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只要一符合条件的,就会恢复执行。

黄淼说,当申请执行的条件重新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就会恢复执行,并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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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