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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建议书
  发布时间:2016-08-03 11:10:07 打印 字号: | |
  如果您正在为纠纷而烦恼,如果您想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如果您想以最妥善的方面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那建议您选择诉前调解。

  一、诉前调解的含义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暂缓立案,由法官或法院委托相关调解组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解的制度。

  二、诉前调解的益处

  1、便捷高效。

  法院受理案件后,审理期限至少要几个月。如果您愿意诉前调解,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联系对方当事人,可以马上安排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天结案;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及时终止调解,移送立案。调解时间不超过30天。为此,您将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节约费用。如果您选择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诉讼费用。如果您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不需要法院出具调解文书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如果您需要出具法律文书,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只需缴纳四分之一的诉讼费。

  3、效力确定。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赋予法律效力,从而有别于人民调解协议,达到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效能。

  4、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诉讼容易使您与对方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对您以后的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双方能够在进入诉讼前达成和解,双方对立情绪将会大幅降低。这样,您将有更多的时间与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也将迎来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

  给别人一份宽容,也就指给了自己更多的选择!我们相信,您一定会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头痛的纠纷。

  如果您希望诉前调解,请在申请立案的第一时间本院立案法官或调解员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责任编辑: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