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他们只挑宝马、奔驰、奥迪等高档汽车下手,但他们要的不是车,而是反光镜。拔掉反光镜后,先藏起来,留下写有手机号码的纸条,等车主打电话来再开价几百元不等,再告知反光镜的藏身之地。11月5日,主犯张华(化名)因敲诈勒索罪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刘华今年22岁,是常德津市人。在高桥附近玩时,认识了未成年人李某、陈某和梁某(另案处理)。
去年12月时,屡次在长沙找工作失败的刘华身上没钱花了,几个人便在一起经常商量着想法子“弄点钱花”。于是,便想到了拔高档车反光镜,找车主要钱的法子。
作为主犯,刘华主要负责接听被盗车主的电话,提出敲诈金额、提供银行账号、查询到账情况,并告知被盗反光镜藏匿地点。“我一般会要他们打200元、300元,也有500元的,好多车主都会打钱到账号,等确定钱到账了,就会告诉他们反光镜的位置,要他们自己去找。”
就这样,刘华和其他3名同伙一同在长沙先后作案33次,还更换了10多个手机号码和3个银行账号,经鉴定,刘华等人敲诈勒索金额为7650元,盗窃后遗失、损坏的反光镜价值为26805元。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刘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庭审现场】他想对被害人说声对不起
庭审过程中,刘华一直很沉默,始终低沉着头,也不做任何辩解。当天,他的家人也没有来到现场听庭。
庭审后接受采访时,刘华说当时自己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没钱花了,所以才“没想那么多,就一起干了。”
“我要对那30多名被盗车主说声对不起,毕竟他们的钱也来之不易,也是辛苦赚来的,被我们敲诈很对不起。”刘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