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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拒不申报财产行为专项行动”
作者:吴满宏、侯丹  发布时间:2013-03-22 10:40:02 打印 字号: | |
  2013年3月21日,雨花法院对执行过程中拒不申报财产的两被执行人进行现场搜查,并送达罚款决定书,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这是今年以来首次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作出罚款决定,拉开了雨花法院“集中处理拒不申报财产行为专项行动”的序幕。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施行,有利于减少对被执行财产的盲目调查,节省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在执行实践中,许多被执行人往往对人民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视而不见,既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妨害了民事诉讼。为更好落实该项制度,经过慎密计划、周详部署,雨花法院决定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开展“集中处理拒不申报财产行为专项行动”。

  2013年3月21日执行行动的被执行人是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某传媒有限公司。两公司无故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及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支付相关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法院在执行立案后依法向两案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被执行人未按期申报财产,逾期后也未自动履行。法院依法对上述两被执行人依法作出罚款的决定。

  2013年3月21日上午,执行法官及法警对某传媒有限公司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并对所在地进行现场搜查。慑于执行威力,并经谈话进行法制教育,该公司负责人员当场承认错误,并欣然接受罚款,马上交纳案款、执行费及部分罚款。当天下午,执行人员还对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搜查,查扣该公司相关财产,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公司法人代表承认错误,第二天主动到法院交纳了部分案款,订制了履行计划。至此,本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长沙政法频道、湖南都市频道、湖南公共频道等多家媒体对当天的执行专项行动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雨花法院将继续推进此次“集中处理拒不申报财产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为重塑司法诚信环境、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欧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