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的司法政务管理改革
——以基层法院司法政务管理为视角
司法政务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无论是对于强化法院管理还是对于实现司法公正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应当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视域下,拓宽思路,深入考量,统筹兼顾,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全面推进司法政务管理改革,提升司法政务管理水平,延伸司法政务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以制度为保障,创新司法管理,大力推进司法政务管理规范化
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法院党组科学决策、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挖掘潜能,激发创新精神,增强综合协调和参谋服务的能力,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推动司法政务管理自身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司法政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司法政务管理职能作用,使司法政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1、着力创新司法政务管理模式。要发展就必须创新,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改进工作。只有从机制上创新,才能有超越,才能避免工作滞后影响到全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法院要针对政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特点,增强服务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不因循守旧,不满足于现状,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警,集全院干警的智慧,以创新推动政务管理工作。用创新的思维去研究问题,用创新的观念去搞好服务,使司法政务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工作机制上创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由全面型管理向重点型管理模式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开型管理模式转变,优化司法政务管理资源配置。
2、规范司法政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司法政务工作涵盖法院的经费、车辆、服装、资产、档案等管理和一切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的服务保障,因此必须在规范管理上作文章、想办法、要效益,只有司法政务管理工作规范了,才能有力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规范化建设好了,法院的发展才有后劲。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从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出发,健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车辆使用维修,卫生管理等制度。对文稿起草、司法统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接待等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程序顺畅,环环相扣,高效运转。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开创一流的司法政务业绩,必须要有一套从严管理的制度。为此,法院要有一整套严格科学的规则,确保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建立和完善院党务和院务工作规程、各个环节的质量评查制度、各种责任制及奖惩办法,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法院的各项政务工作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约束、事后有监督。抓制度的落实。探索规范化的队伍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用健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管理,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廉政机制、竞争机制、业务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激励干警不断进取,用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落实,扩大有效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实效性,防止监督缺位、失位,监督管理做到从细从严,将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司法政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理顺体制机制,围绕职能定位,切实增强司法政务管理整体执行力
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关系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既定目标的实现。要坚持走“制度管人”的现代化管理之路,在繁忙中求严谨、重复中求创新、被动中求主动,认真查找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中的盲点和漏洞,以健全完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为核心,走出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不能量化、不敢量化、不会量化的误区,进一步明晰各项工作的职业标准、操作规范和目标责任,严格制度管理,激活内部潜力,引入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努力形成积极进取、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想干的意识、增强敢干的勇气、提高会干的能力、保持实干的作风、发扬苦干的精神、掌握巧干的方法,在提高司法政务管理的整体执行力上下功夫。
1、按照“及时、准确、高效、权威”的要求,努力增强确保政令畅通的执行力。要准确把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职务行为、强化督查督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院党组各个时期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上来,紧紧围绕法院决策系统积极主动、务实规范、权威高效地开展政务服务,通过强有力、全方位、多形式、重实效的督促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按照决策的意图和目标要求运转,确保政令畅通。
2、按照“务实、创新、超前、优质”的要求,努力增强服务决策系统的执行力。文秘信息和调研工作是服务法院决策系统的重要内容,是法院领导重要的“决策资料库”,直接关系决策系统的整体工作效应水平。要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党组中心工作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善于把握全局性、时效性、真实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时期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重点、捕捉热点、挖掘亮点、克服盲点、解决难点,全方位反映决策部署和决策实施情况,真正发挥好辅助决策的作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决策执行过程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找准成因、提出对策,为领导提供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决策参考。要引导相关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库存、丰富知识结构,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参谋服务的能力,努力提高文秘信息和调研工作水平,增强建言献策和服务决策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3、按照“灵活、迅捷、有序、安全”的要求,努力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突的执行力。当前,各类突发事件易发、多发,涉法涉诉当事人集体闹访和暴力、自伤、自残倾向日益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主要因素。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不同时期法院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矛盾和突发事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前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开展分析预测,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提出司法应对策略,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突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灵活迅速、妥善处置,避免一般性事件转化重大事件,普通性事件转变为恶性事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导致工作被动。
三、在社会管理信息化的背景下,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司法政务管理改革
司法政务工作是法院审执工作良性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坚强后盾,在网络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加强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装备是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必由之路,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化信息运用,讲求应用效果,以信息化建设带动信息化应用,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司法政务管理的改革和发展,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政管理将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是基层法院应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信息化建设经费落实到位。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所以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资金到位是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因此首先,基层法院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向其汇报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与要求,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次,要倡导艰苦奋斗的精神,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千方百计,广开渠道,力争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最后,法院系统自身应建立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定期检查,保证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为保证法院信息化建设能规范、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进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科学审查,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实现司法政务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对接。需要对现行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模式进行研究,探索符合信息化特点的管理模式,摒弃陈旧的管理理念。只有使司法政务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在信息化管理中实现有效对接,才能体现出信息化带来的效益,展示出信息化给法院管理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使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真正上层次、上档次、上台阶。
三是注重引进人才,加强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引进和培养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特别是基层法院要通过公务员考录,或专业岗位聘任等方式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具备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法院队伍中来,并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因为法院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的技术人员相对专业,如果同时要求法律知识也专业,这样的人才是较难找的,即便有,基层法院的现有待遇水平也很难留住这样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因此法院在引进人才时,不要过分求全责备,先要立足于信息化建设技术所需进行引进,然后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实践活动,使其以最快速度突破信息技术在法律应用上的障碍,更好地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最大限度的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
四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再先进的设备、再好的软件还是靠人来掌握和使用,只依靠一两个专业技术人员将无法实现信息化建设对司法政务管理的预期效果。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深入发展,我们必须对此有足够的重视。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通过加强信息化技术培训,真正将法院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使司法政务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延伸到法院内部政务管理每个节点,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利用整体效果的最大化。
四、突出管理的职业特性,全面提升司法政务队伍综合素质
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我们应结合其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围绕“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超前、服务上主动、管理上规范、履职上清廉”的职业要求和“谋大事当高参、勤服务创高效、求规范精管理、抓队伍强素质”的工作目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具有昂扬锐气和朝气蓬勃的司法政务管理干部队伍。
一要着力强化职业意识。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致力塑造“公正高效,勤奋敬业”的职业形象,时刻胸怀“俏不争春,甘为绿叶”的奉献精神,终身保持“宠辱不惊,淡处名利”的思想品格,培养弘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品味,致心于服务领导和领导班子决策,致力于服务审判执行和法院其他工作,致情于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把服务领导、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着力提高职业能力。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培养学习型干部,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新方法,敏锐把握时代脉搏,科学判断发展形势,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实际工作中的原则性、灵活性,获得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打牢思想基础、丰富知识结构、提升智能素质、培养人格魅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更加主动、高效、严谨、科学、准确地参与政务,原则、灵活、及时、合理、权威地协调事务,热情、周到、礼仪、细致、优质地搞好服务,推动各项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事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要着力培养职业作风。司法政务工作不仅繁重庞杂、千头万绪,而且有的时候苦得别人难以相信、苦得亲人难以理解、苦得自己难以承受,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严谨细致、求实务实、雷厉风行、吃苦耐劳的职业作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创实绩,不能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处理每一件细小的事情,既不能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又不能心入身不入、务虚不务实,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缜密的思维,习惯于从细节入手,“今日之事今日毕”,体现出较高的工作质量和迅捷的工作效率。服务领导和领导决策,要做到脑勤、嘴勤、手勤、腿勤;服务审判执行,要做到准确无误、迅捷高效,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服务基层和群众,要做到满腔热情、公正处事,高质量、快节奏,把良好的职业作风贯穿于司法政务管理之始终。
四要着力塑造职业形象。司法政务部门是法院的窗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领导身边,一言一行关乎法院形象,甚至关乎领导形象。因此,我们做人要正、服务要勤、当差要廉、办事要公、素质要好,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自我约束,严于律己,任何时候都应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立得正、行得端、站得稳,以良好的行为举止树立办公室良好的职业形象,增强不令而行的感召力、不树而威的向心力。同志之间要坦诚相待,工作上互相配合,名利上不争高低,思想上求同存异,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谅人之疑、宽人之过,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和别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平共处、和谐共享、和睦共事,实现各项工作和各方关系的协调,做到政治上有高度、思想上有深度、工作上有力度、形象上有风度、修养上有气度。
五要着力打造职业精神。必须具备勤业、精业、敬业、创业的职业精神。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立足本职,抛开一切思想杂念,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干一行敬一行,干一行精一行,不为名利得失所困、不为职务升迁所扰,多做“潜绩”,少争“显绩”,积极开拓进取,既要敢于“垦荒”又要善于“垦荒”,不断激发创造力,积极营造出“树立新形象、培养新风气、实现新转变、促进新发展”的良好风尚,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和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推动司法政务工作全面、协调、科学、创新发展
五、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为司法政务提供坚实的后勤物质保障
基础设施和司法装备建设是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物质基础,加强法院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和司法装备建设,不断改善办案条件,是新时期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前提条件。重视财政预算,开源节流,积极推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国债补助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现代审判工作装备需求,努力为法院发展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1、贯彻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收支彻底脱钩、财政全额保障”的原则,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了对法院中央政法办案补助经费的力度,保证了基层法院办案专项经费的需求。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经费的贴补,及时的缓解了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办案业务的经费需求,为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2、以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政策,解决基层法院司法装备基本需求。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院,仅靠当地财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所需基本装备需求。中央政法三年规划装备专项补助款,极大的改善了司法基础装备问题,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培训网络化、档案数字化、办公无纸化提供了物质保障。
3、利用国债补助项目,保障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到位,很大程度上解决基层法院办案经费短缺、物质装备落后、通讯信息不畅、缺少必要的办案办公设备等问题。同时,还要争取国债建设资金的支持,力争使基层法院审判办公条件从根本上得以改善和提升。
结语:
法院工作本身就是对社会的管理,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为司法政务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司法政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的工作,要有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做指导才能从司法事务管理转化为司法政务管理,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我们应继续贯彻“以人为本”方针,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追求科学管理,大胆探索管理创新之路,全力推进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作者:宁昊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联系电话:8588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