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法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害尤烈,因为不平的举动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把源头败坏。“公平是衡量权利义务之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之利器,法官则是社会正义的保障。”3月25日,在长沙市“十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站在演讲台上的聂志强如是说。
聂志强,男,1969年9月出生,于1995年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录取到原长沙市郊区人民法院工作。自1998年起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庭前准备庭副主任,现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十年来,他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雨花法院审判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团结、平易近人,是领导心中的好帮手、好干警,是当事人心中的好天平、铁法官,是同事们心中的好战友、贴心人。
一、生活相互、学习刻苦、工作出色。
聂志强工作日记的扉页上写道——“生活上要知足,工作上要知不足、学习上要不知足”。确实,聂志强自1995年进法院以来,长期在条件比较艰苦的农村法庭工作,养成了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从不铺张浪费,无任何不良嗜好。由于交通不便利,刚到法庭时每天上下班要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但他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后来为了便于学习,干脆将家安在法庭,那时候法庭经常停电停水,几乎没有业余生活,可以说是苦行僧式的生活,聂志强没有抱怨,反而觉得这正是最好的学习环境,他在大学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为了尽快适应法院的工作,他除了自学法学理论,参加自考外,对法庭自1991年以来的所有案卷材料进行了阅读和整理,由于他不断的努力和刻苦钻研,到法院三年就通过了法律本科自考的全部科目。在大充实了自己的理论知识的同时,由于他对法庭辖区最近几年的诉讼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工作能力突飞猛进,很快成为法庭专治“疑难杂症”的专家。审判业务和内务管理,里里外外都是一把能手,当事人到法庭,庭长不在时,找他准没有错。他在法庭工作五年,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被区委嘉奖,1999年还被评为长沙市文明执法先进个人,当年他结案逾百件,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
二、秉公办案、勤于调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到法院十年来,聂志强亲自经办的案件近千件,但从来没有当事人投诉。聂志强是这样总结他的经验,“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讲不清的道理,就看你有没有一颗公正的心;任何一份判决,都必须清晰的阐述自己的判决理由,不讲理由就是不公正。”为了写好一份判决、讲清一个理由,他经常要查阅大量的资料,他的办公室和家里最多的就是他购买的业务书籍,他这良好的工作习惯使他撰写的裁决文书形成了独特的说理风格,其中有两份裁判文书被收录进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优秀裁判文书集》。他勤于思考的工作风格使他的许多调研成果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和肯定。如:与他人合作的《涉“出嫁女”土地使用权调查报告》一文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浅论行政诉讼的两个趋势》、《清源导流》分别在湖南省行政法学会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审视速裁》一文在《长沙审判》上发表,还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探讨》、《论法官的职业修养》等多篇文章受到了充分的肯定并发表。他在学习和调研中不断地汲取新的司法理念,成为我院审判改革的先锋。从参加裁判文书改革小组,致力于裁判文书改革研究;到在民事审判一庭负责速裁法庭的试点,致力于审判方式的改革和研究;到主持我院新成立的庭前准备中心的工作,致力于庭前准备工作的探索,处处体现了与日俱近、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
2004年2月,我院成立新机构——庭前准备中心,聂志强到该中心主持全面工作。我国现行民诉法并没有把庭前准备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价值的程序加以规定,所谓“准备工作是相对于开庭审理”而言并附属于审判工作。到底哪些属于“准备工作范畴”?准备工作应该做到怎样才能算是达到了“适合于审理的状态”?准备工作考核标准是什么等系列问题,属于审判工作改革的前沿问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的经验作指导。我院审判庭法官与准备中心法官对上述问题有着共识,但更有原则性分歧;庭前准备中心的法官对准备工作的理解也应莫衷一是。为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备方式,他利用休息时间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上网搜索相关资料,到高等院校与诉讼法学专家交流请教,不厌其烦的组织庭内法官讨论,虚心接受业务庭法官对准备工作的建议,尤其是耐心听取诉讼当事人和律师的反馈信息,从无到有带头创设了创设了《庭前准备程序规程》、《庭前准备工作标准》和庭前会议制度,使我院关于庭前准备工作的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三、律己是以服人,量宽是以得人,身先是以率人。
这是聂志强2002年走上院中层干部岗位给自己写下的座右铭。在实际工作中,他也完全是按照这一座右铭来要求自己。2002年9月他从行政审判庭调至民事一庭担任副庭长,正是民事审判庭任务最繁重的时候,几乎是天天要加班加点,三个多月的时间,他除履行副庭长的职责外,个人结案74件;2003年他负责审批速裁法庭500余件案件,个人另结案达117件。
今年2月,他到新成立的庭前准备中心主持工作。庭前准刚开始的一段时间,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准备中心几乎是一人当做两人用,为了减轻大家的工作负担,每天上班他都是最先到最后走,分担了大量的工作。庭前准备工作以前没有具体的指标和标准,主要靠自觉,为了保持工作效果的稳定性,他按照庭前准备工作标准,将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人。在落实这些制度和标准时,他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这一点,负责送达工作的最有感受。聂志强认为,送达工作是整个审判工作的基础环节。案件没有及时送达,固定举证期限,交换证据等实质性庭前准备工作都将流于形式。因此,他本人先从送达环节抓起,对于以前的存案进行统计并分析原因,对症下药。他一改过去用工作日的送达方式,利用双休日,晚上,甚至是午休等当事人可能空闲的时间,与送达组的干警一同外出送达。他们都说,与聂主任一起共事,乐,一起乐,苦,一起苦,累一点也觉得舒坦,困扰多年的送达迟延问题,因此得到明显的改观,送达存案长期维持在30件以内。
举证期限的固定是庭准备工作的核心环节。聂志强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严格每个案件的举证期限。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证据材料,他当即向诉讼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对案件定性有关键影响的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他在案卷内留下了便笺,闸明自己的意见供主审法官参考。他认为不能因为追求所谓效率,而真正牺牲实体公正。他的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既得罪了部分熟人,也赢得了更多的美誉。一位律师发出感慨说:“在别的法院打官司,我们是想办法找关系接近主审法官,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这种做法行不通。我们接到案件后,赶紧往庭前准备中心跑,千万别过了举证期限。”
目前,我院庭前准备中心的排期、送达、准备工作已形成良性衔接,调解率稳步上升,从3月到9月已调解结案266件,处理诉讼保全、管辖异议、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90余案,主持证据交换103案,为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聂志强也依靠自己独特的个人人格魅力,使庭前准备中心成为我院最具团队精神的团体。
四、一身正气、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受人信赖。
法官办案有时难免会碰到一些打招呼、递条子的情况,2003年聂志强就碰到了这样一个案件,市里某个领导的亲戚是被告,领导亲自出面打招呼,认为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如何判,聂志强没有答应,判决书下达以后,依法判决领导的亲戚败诉,领导又亲自打来电话责问“你屁股坐偏了!”聂志强严肃的回答“我屁股没坐偏,只是没有坐到你那一边!”,领导后来在另一场合碰到聂法官特意过来解释——“我当时了解的情况有误,不过你们法院还真是有些不同,我很欣赏你们的做法”。有的当事人,一辈子没进过法院,对法院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建丰公寓的陆明达等人就是,他们起诉的案件由聂志强承办,他们多次派代表或者打电话想请聂法官吃饭,均被拒绝,据后来这些当事人反映,当时他们感到绝望,法官不肯吃他们的饭,只怕官司凶多吉少,但判决下来是他们胜诉了,而且判决理由分析的透彻明了,陆明达当时就感慨,“看来还是我们不太了解法官!”,现在他每年春节都给聂法官寄来贺卡表示慰问,生意上碰到法律问题一定打电话向聂法官咨询,他跟聂法官说“问问你,我感到踏实!”。2003年10月,一个叫祖耀兴的50多岁的男子走到民事审判一庭的办公室,扑通一声跪在聂法官面前磕了一个响头,其他人都莫名其妙,原来他是要感谢聂法官判决他在一个民事诉讼中部分胜诉,他说法院的判决让他感到真正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他虽然有一部分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但他心悦诚服。象这样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聂志强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司法为民,体现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人民司法公正性的统一,保持了共产党人在司法领域的先进性。